

7月11日上午10时许,我校公安处接到学生报警,称有人驾车在校内超速行驶,威胁师生安全。公安处接警后,立即安排校警大队出警处置。
经过公安处缜密调查后,确定系我校学生李某驾驶自己的车辆在校内超速行驶。在调查中,李某承认了在校园内超速驾驶机动车的事实,车速最快时达到80公里/小时。公安处对其在校内严重超速行驶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对其作出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的处罚,同时将李某移交学生处进一步处理。
公安处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进入校园,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不超速、不违章,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
沈阳工业大学公安处
2019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政治保卫科】
公安处24小时报警电话:254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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