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防止校园各类案件的发生,现将寒假放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针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学校为各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放假期间要妥善保管,保证其正常使用。
二、各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隶属本部门的各实验室、机房、实习车间、财务室、学生宿舍等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注意配电箱系统、电源插座、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学生宿舍的用电等是否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水龙头是否漏水,财务室、微机室报警装置运转是否正常。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漏洞要及时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危险品、现金及有价证券等。
三、校内各教学楼、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酒精炉等违章电器和加热器具,违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放假期间到校从事教学、科研、生产、实验的工作人员和学生,离开岗位后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寒假期间各教学楼、学生宿舍要加强管理,如有陌生人进出要过问并登记。学生宿舍人走要关好门窗,门要锁好,贵重物品一定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确保留校学生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五、教职工、学生和车辆进出校门应持有效证件,服从门卫管理和指挥。持物出校门时必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
六、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寒假外出旅游和探亲期间要锁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防被盗,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驾驶员要文明出行,切忌酒后驾车,防止各种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单位把寒假期间值班表公文流转至公安处政保科倪天予。
预祝全体师生假期快乐!
校内报警电话:25496100 (中央校区)
25691100 (兴顺校区)
公安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