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9〕147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2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学校安全及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我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提高站位,清醒认识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以对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寒冬季节、岁末年初安全工作规律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包含校舍、消防、交通、危化品、特种设备、网络、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检查,深入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机房、施工现场、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
(一)严防火灾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本单位内部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仔细对办公室、实验室、生产实习场所、图书资料室、学生公寓、食堂、经营场所、配电室、图书资料室、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源、电气线路老化、使用违章电器、超负荷用电、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规范师生安全用电行为,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住宿人员等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台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二级单位)
(二)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岗位负责人各司其职、责权分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购置、保管、使用危险化学品,对化学废液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严格控制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对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维修及人员培训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要严格落实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务处、科技处、公安处、各二级单位)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冬春季传染病发生
相关单位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管理,严格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加大饮食卫生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日常检查、登记制度和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环境、流行性疾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共卫生、食品和水源安全,严防群体性传染病暴发流行。(后勤集团、后勤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四)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工作群、学生社团组织公众号、师生自媒体的监管,管好阵地,看好重点人,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预警工作,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网络信息监测,坚决杜绝影响稳定的“杂音、噪音”出现,及时关注导控舆情,防止负面炒作。(宣传部、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
(五)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寒假前,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使康教育,切实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载体,紧密加强家校联系,广泛开展冬季易发事故安全教肓。冬季严寒多冰雪天气,道路湿滑,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意识;要加强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灾害防范、网络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自护能力。全面加强节假日留校学生和集体活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假期安全。(学生处、各二级单位)
(六)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
公安处、后勤集团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防发生迟报、瞒报和漏报重大信息的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处置流程,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启动预案。对于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在妥善处置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舆论引导,防止媒休炒作。(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提高重视,牢牢守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红线”,切实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主动研判安全工作形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检查、再落实,细化举措,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坚决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不推进、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按照“党政问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将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等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于12月20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处)。公安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于假前集中对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沈阳工业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