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检测维修及增配校内灭火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全校灭火器检测维修及增配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内各部位检修及增配灭火器顺序总体安排如下:
为及时完成维修工作,每日取送灭火器时间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因每栋建筑具体情况不同等原因,更换顺序可能会有调整,各部位具体更换时间暂不能确定,公安处将在维修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检修时间将持续至10月末。
二、工作要求
1.确保灭火器全部检修。请各单位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将所有室内灭火器全部取出,可集中统一放置在便于取送部位,确保检修彻底无遗漏。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灭火器检修而导致今后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灭火器损坏或失效、遇突发事件无法使用等情况的,一切后果自负。
2.做好增配灭火器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认真统计灭火器增补配备需求,确保各部位灭火器配备规范(按照相关规范,灭火器配备标准为:重点场所每50㎡一具,普通场所75㎡一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请各单位与10月8日前将灭火器增补配备统计表报送至公安处消防与安全生产科。
3.协助配合做好取送灭火器工作。为保证更换工作顺利进行,在取送灭火器期间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协助配合,引导施工人员到达灭火器具体放置部位,核查统计灭火器取送数量,做好登记,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做好灭火器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灭火器分配情况做好登记,室内灭火器要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与管理,确保各部位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和完好,灭火器要放置在醒目且便于取用处,严禁遮挡及挪用。发现筒体严重锈蚀变形、损坏及压力不足等情况,要及时报修。
5.熟悉备用灭火器放置部位。在取走维修灭火器期间,施工人员将在各楼层醒目部位临时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灭火器,请广大师生熟悉了解备用灭火器放置位置,以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取用。
公安处将总体负责此次灭火器检修及增配工作,请各单位予以支持及配合。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公安处消防与安全生产科联系,联系电话:25496119。
附件:校内单位非公共区域灭火器增配需求统计表
发布部门:党委保卫部(公安处)
发布日期: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