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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核发换领电子牌照的通知
2025-10-13 15:47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于10月14日起开始为前期已登记的自有电动自行车核发换领电子牌照。具体安排如下:

一、换领地点:青春广场

二、换领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7日每天13:30—16:30

三、换领电子牌照流程:

1.扫描自有车管理系统小程序二维码登录系统,修改个人相关信息(登录手机号为在校登记电动自行车信息预留的手机号)。

2.持本人身份证、学生卡,骑电动自行车至青春广场核发换领电子牌照。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生未在学校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核发换领电子牌照。

2.电动摩托车(包括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予换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请所有人自行处置本人所拥有的机动车。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摩托车不允许进入校园。

3.学校将于10月18日起,将禁止未悬挂电子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同时将禁止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4.本次核发换领电子牌照为芯片卡,具有防拆功能,拆卸后将无法使用,私自拆卸车牌造成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伪造、偷盗电子牌照将按照有关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自有车管理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党委保卫部(公安处)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自有车管理系统小程序二维码.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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