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于09月19日开始联合校内各个部门(学院)在全校进行了第三次安全大排查,此次排查针对各部门(学院)实验室电气设备、强弱电间、防火设施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并于10月全面检查后又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再次复检,现将检查工作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整体问题
1.校内各单位安全环境总体持续转好,之前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均有所整改;个别强弱电间内有存放其它物品现象整改不到位,应进一步加强整改力度;
2.各学院实验室电气线路、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凌乱现象,应规范线路和实验后物品整理分类管理;使用化学试剂的个别实验室存在有使用饮料瓶充当试剂瓶现象,应杜绝此类现象,防患未然;
3.学生宿舍ABC区、公共教学、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检查各楼层防火门闭门器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应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正常开合状态和安全出口指示灯处于常亮;各楼疏散通道门钥匙应悬挂于值班室明显部位,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打开通道门。
二、督办整改问题
理学院化学实验室危化品库外走廊与楼梯间处存在科研实验设备,要求理学院三天内移走该处科研实验平台(设备),并清理干净确保危化品库的安全。
三、重点整改问题
1. 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制作模具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如遇明火易发生爆燃火灾事故,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2.后勤集团南北区食堂一楼均存在封堵楼梯间当库房情况,不符合消防管理规定,限期整改;经营服务区域内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物品遮挡墙壁消火栓现象,限期整改;
3.工程实训中心一楼占用西北通道口做展览区域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限期整改;
4.理学院西侧封堵楼梯间当库房使用,限期拆除
5.校部北楼梯间被物品占用,限期清理;
6.校园西南角资产经营公司维修点房内电气设施安装不规范,室外堆放物品杂乱,且处于高压线路下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需规范整治,加强管理。
7.各部门(学院)使用电梯和桥式吊车起重机达到年检期前,应及时上报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参加年检以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公安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