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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详解!你的车该如何出入工大校园?
2019-11-12 11:01 党委保卫部(公安处)  平安沈工大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于2019年11月出台了《沈阳工业大学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将出入中央校区的车辆分为A、B、C、D、E五个类别,施行分类管理。              
为方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了解本规定,现将从车辆类别、办理条件、办理方法、通行方法四个方面解释不同车辆出入校园的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方法。              
           

           
校内固定车辆管理            


公务车辆(A-1)

办理条件

车辆行驶证车主必须为“沈阳工业大学”。

办理方法

1.由所在单位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公车)》并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交固定驾驶员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复印件并交由公安处审核。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在职教职工私车(A-2)

办理条件

1.本人必须持有驾驶证;

2.车主只能为教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不限辆);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仅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复印件;

3.车主为教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供关系证明复印件(或安全诚信承诺书)(如涉及)交由公安处审核;

4.每名在职教职工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按进出先后顺序进行智能管理(即当有1台名下车辆已经进入校园时,在此台车未出校园前,如有个人名下登记的其他车辆进入校园,该车将被默认为外来临时车辆)。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离退休教职工私车(A-3)

办理条件

1.本人必须持有驾驶证;

2.车主本人、配偶、子女。

办理方法

1.《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仅可登记1辆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学生私车(A-4)

办理条件

1.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本科生、留学生限本人,研究生限本人或配偶;

2.需学生所属学院同意,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申请统一办理。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本科生需另行提交家长(父母)知情同意书;

4.仅可登记1辆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外聘工作人员私车(A-5)

办理条件

  1. 本人持有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仅限本人或配偶);

  2. 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仅限本人或配偶)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如涉及,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4.仅可登记1辆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外聘教师私车(A-6)

办理条件

  1. 本人持有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2. 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仅可登记1辆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常驻我校的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私车(A-7)

办理条件

  1. 由相应学校部门、二级单位及合作单位提出申请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2. 首次办理需提供合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审核备案。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仅可登记1辆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租赁经营业户私车(A-8)

办理条件

  1. 由后勤集团、后勤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申请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2. 如非个人租赁经营者首次办理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审核备案。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仅可登记1辆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临时用工私车(A-9)

办理条件

由相应学校部门、二级单位及合作单位提出申请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3.仅可登记1辆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分配1个工作用小型机动车辆虚拟停车泊位。

通行办法

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物流快递、物资配送车辆(A-10)

办理条件

1.由后勤集团、后勤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申请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2.如非个人从业者首次办理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审核备案。

办理方法

1.填写《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办理申请表(私车)》;

2.将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由公安处审核。


通行办法

仅限北门进出通行。

以上车辆办理校内固定车辆校园通行授权后,有效期内自动识别通行。

2


外来车辆临时管理                    


特种车辆(B)


分类包含

1.沈阳牌照公安、消防、部队、120急救车、抢险车等;

2.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抢修车、环境检测车、卫生防疫检测车等;

3.邮政(机要)运送车、垃圾清运车等。

管理方法

特种车辆由校门门卫根据校园110指挥中心指令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出校园。


通行办法

1.B1类所有校门自由通行;

2.B2、B3类车辆仅限北门进出通行。

C类车辆

分类包含

1.来校办理日常公务、业务洽谈、科研合作的小型机动车辆;

2.来校参加大型会议或活动的机动车辆;

3.来校进行工程施工、实习实训的机动车辆。

管理方法

1.外来公务车辆进校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安全联络员可通过网络预约系统提前办理登记预约手续,被访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可实现车辆自动识别入校。外来公务车辆一般限当日通行校园,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当日24时;

2.我校组织大型会议或活动的,由校内主办方提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公安处提出申请(提供活动相关信息及车辆车牌号),由公安处统一录入有临时通行时限的外来车辆信息;

3.来校进行工程施工、实习实训的机动车辆。由校内主管方提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公安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信息及车辆车牌号),由公安处统一录入有通行时限的外来车辆信息。


通行办法

1.小型机动车辆及客车限东门、北门进出通行;

2.施工车辆及货运车辆仅限北门进出通行。


D类车辆

分类包含

1.大型客车。是指车长大于 6 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的客车;

2.大型货车。是指车长大于6 米(含6米)且总质量大于4.5吨(含4.5吨)的货车。

管理方法

1.申请大型客车进校的,应注明进出校时间,上、下客地点及车辆数量;

2.申请大型货车进校的,应注明进出校时间,货车重量及上下货地点进校时间应限定在23时至次日6时之间。


通行办法

1.原则上不得进校,但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的,用车单位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须提前向公安处提出进校申请;

2.大型客车仅限东门、北门进出通行;

3.大型货车仅限北门进出通行。


E类车辆

分类包含

1.出租车及其他机动车辆(A、B、C、D类以外的机动车辆)。

管理方法

1.出租车严禁在校园内等客、载客;

2.其他社会车辆(A、B、C、D类以外的车辆)临时进校时需要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出入校门。


通行办法

1.原则上不得进校,但确因我校教职工、学生需要的需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入校;

2.仅限北门、东门进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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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大业

          张琼琼

排版:苏晨曦

          温可红

责编: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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